金融管理局高級經理錢曾珙〔Brian Chin Tsang-kung〕,因被航空公司拒絕登機,一怒之下,打傷國泰航空一名地勤人員,早上在荃灣裁判法院,判簽保守行為三年,以及罰款五千元。
裁判官指被告的教育程度,應該清楚什麼是規矩,應為自己行為感到羞恥。國泰本地職員工會主席劉玉光,滿意裁決,認為被告的行為應受譴責。
金管局說,錢曾珙已就事件通知局方,局方會按既定的人事處理機制跟進事件,但發言人現階段不願評論會否對事主進行處分。
案情指被告今年八月,與三名家人乘搭國泰航機往吉隆坡,但因家人遲到,他們在航機起飛前幾分鐘才抵達閘口,地勤人員拒絕四人登機,被告情緒激動,拍打一名地勤人員,對方後來報警將他拘捕。
Hong Kong still has law and order!
I wonder if this "poor guy" can still work in HKMA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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